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达州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达州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名(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业务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3日至2007年11月3日期间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和聘用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
1.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1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址:报名地址信息详见附件2。
4.报名方式: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所报考单位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电话、网络等其他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信息必须一致。
考生报名时需提交:①《达州市检察机关2025年度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报名信息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和复印件;④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⑤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表上)。
5.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通过审查的报名人员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采取纸质书面答题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和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应用技能等综合知识。笔试考试无指定参考书。笔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请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并保持电话畅通。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考生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主要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相关资料的,取消聘用。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4.应聘的社会在职人员若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受聘前仍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
5.达州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面向全国招聘,不设户籍限制,但聘用后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不解决住房问题。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严肃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18-3090531,受理举报。
附件3.达州市检察机关2025年度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报名信息表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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